德州定点药店门诊费用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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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门诊使用医保卡支付的符合城镇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要求 |
数量 |
备注 |
1 |
德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出情况表 |
准确统计 加盖公章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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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参保人员购买药品收据存根 |
原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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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POS机商户存根 |
原件 |
1 |
办理程序:定点药店、门诊每月5日前将上月POS机刷卡费用的相关材料报医保处窗口,资料齐全且审查合格的开具《德州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专用磁卡刷卡费用拨付凭证》拨付相应费用,审查不合格的,扣除相应费用。
办理流程图: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且审查合格的即时予以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
德州市社会保险中心医疗保险处定点医院药店管理科
办理地址:德州市经济开发区政务中心1层服务大厅69号窗口
办理电话:2635850
办理时间:每月1-5日(法定节假日不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