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三孩准生证办理指南

计划生育服务证即是过去常说的准生证。那么,在德州如何办理三孩计划生育服务证呢?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德州三孩准生证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山东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子女的时间,依法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材料

申请办理生育证时应当提交生育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在居住证申领地申请办理生育证的,还应当提交居住证;

(二)具有《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证申领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生育证。

生育证办理程序:

(一)申请。按照《条例》规定可以申请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填写《山东省生育证办理申请表》。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进行申请或预约:

1、向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单位提交《山东省生育证办理申请表》,所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单位送达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

2、向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直接申请并审核;

3、通过“生育证网上预约系统”向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预约,并按系统答复进行办理。

申请材料不符合《条例》规定再生育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场告知其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

(二)初审。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婚育情况和出具证明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对审核无异议、符合再生育条件的意见报送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三)批准。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作出批准决定。

(四)发证。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符合再生育子女条件的当事人批准生育后,向申请人发放生育证。

办理时限

一个月左右。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对公民的生育申请及时受理、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

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不批准生育的理由。

其它相关规定

本省居民涉外生育,涉及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生育以及归国华侨和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病残儿医学鉴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

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婴儿。溺婴、遗弃婴儿和违法送养子女的,不再批准其生育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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